数说

  2006年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亿元,2010年达到700多亿元。2008年年初的南方部分地区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汶川地震等引发捐赠热潮,社会捐赠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元,创历史之最。

  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数量由2005年底的31万个增加到44万个,其中,基金会数量从975个增加到2168个。

  民政部昨日(7月8日)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在这份《纲要》中,肯定“在线捐赠”、“慈善消费”、“义拍”等都是创新的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今后五年将着力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引导公众通过上述创新形式,奉献爱心。

  同时,《纲要》称,未来五年,中国将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以确保慈善事业的公开透明之原则。民政部门鼓励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及时披露捐赠信息。

  《纲要》还特别强调,中国慈善事业应恪守平等自愿原则,即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民政部昨天一并公布了意见及建议提交渠道: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首页的“留言咨询”、“民政论坛”栏目中提出,或发送邮件至wp@mca.gov.cn。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7月13日24时。

  民政部介绍,2010年,我国社会捐赠总额达到700多亿元。截至2010年底,登记注册的各类社会组织已有44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个,许多社会组织将公益慈善作为其服务宗旨。公益慈善组织已成为吸纳就业、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

  焦点

  促进慈善公开

  捐赠使用将被追踪公示

  未来五年,民政部将在慈善全行业推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慈善行业信息统计制度,完善慈善公益信息统计平台,及时发布慈善数据,定期发布慈善事业报告。

  《纲要》还提出,从完善公益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政策入手,逐步推动慈善组织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阳光运作;完善公益慈善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促进公益慈善组织不断提高社会公信力。

  完善慈善监督

  慈善组织应聘社会监督员

  《纲要》鼓励公益慈善类组织,积极设立慈善公开日(周),利用互联网动态披露捐赠信息,邀请捐赠人参与项目活动,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提高自己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对于重大慈善项目,《纲要》要求民政部门应设立项目巡视员,以提高监督的及时性与效率,更好落实捐赠人、受益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拓展慈善资源

  鼓励冠名基金和定向捐助

  《纲要》介绍,未来五年,政府将加大对慈善事业的投入,采取项目资助、合同委托、社会招标等方式,多领域购买社会组织的公益慈善类服务。同时,将规范慈善募捐主体和行为,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和载体,引导公众通过在线捐赠、慈善消费、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等捐赠渠道奉献爱心;支持富有公信力的慈善品牌,推进冠名基金、定向捐助等活动,不断扩大慈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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