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今年10月1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必将极大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全省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把握《规定》的实质和要求,狠抓贯彻落实。

  充分认识出台施行《规定》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并配套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我省从去年4月开始,坚持集思广益,充分吸纳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目的就是通过政府服务的法治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公共服务。

  出台施行《规定》是加快“四化两型”建设的重要保障。我省的“四化两型”建设,应该广泛借鉴全人类的文明成果,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目前,东中西部的政策差异逐步消除,仅仅依靠政策优惠,引进资源要素,既不现实,更不可能。必须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形成强大的环境竞争力,才能有效聚集各方资源要素。出台施行《规定》,就是将政府服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从法律上明确提供服务的主体、内容、平台,确保稳定高效供给公共服务。这是制度性地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的重大举措,必将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四化两型”建设凝心聚力,提供重要保障。

  出台施行《规定》是建设“四个政府”的重要内容。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是我省“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这“四个政府”建设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服务是政府的“天职”,以法治形式规范政府服务,才能真正实现政府服务的长效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最终达到建设“四个政府”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服务政府是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是保障。《规定》对服务公开、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都作出明确要求,确保政府服务接受全方位监督、全过程管理,真正做到服务透明、保障有力、管理严格、责任明确,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自身建设,使各级政府依法担负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责。

  出台施行《规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服务和改善民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相比,政府服务不优、不足、不均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不断增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融入感。各级政府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就要坚持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做大“蛋糕”,让人民群众直接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加快建设普及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分好“蛋糕”,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出台施行《规定》,就是从实际出发,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努力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切实把握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原则

  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健全政府服务体制,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加强政府服务保障,加快推进政府服务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使政府服务步入法治化轨道。

  要坚持依法服务。就是坚持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法定职责提供服务。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规范政府服务行为。

  要坚持公平服务。就是坚持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逐步建立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会成员之间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要坚持公开服务。就是坚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高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各类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应向社会公开,畅通人民群众了解服务信息的渠道,保障公民有序参与、有效享受政府服务。

  要坚持优质服务。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充分尊重、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积极履行服务职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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