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电子政务网讯 5月3日,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2011年无锡市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公开了评估要素,及对各市(县)区、市各相关部门提出了有关要求。
《意见》指出,在2010年试点工作基础上,按照新的评估办法,将对市级、各市(县)、区进行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考量各地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为改进完善全国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提供参考。本次评估将于5月上旬启动,根据工信部《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试行)》,对各地、各部门核心业务信息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服务、基层政务服务、管理制度建设等九个指标进行测评和评价。
据了解,本次评估工作分两级实施,一是市级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由市信电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信息主管具体实施;二是县(市、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由各地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将参评。评估范围包括各级发改、教育、科技、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测绘)、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交通、水利、农业、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审计、环保、地税、工商、质监、体育、安监、统计、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等主要职能领域。各地区根据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具体受评部门。
2011年地方电子政务发展水平评估是工信部委托江苏省开展的深化试点工作,也是2011年省信息化重点工作。省信息办将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全省地区电子政府发展水平评估报告,在全省进行通报。《意见》要求各地区予以高度重视,健全评估队伍,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评估员要充分理解指标内涵,认真组织参评部门指标数据的调查、梳理、采集填报工作,如实反映本地区电子政务发展水平,确保评估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