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关于财务公开,特别是三公支出的公开的民意呼声很高,中央高层也有共识,无疑是财政预算公开加速的一个契机。自上而下的行政要求,有助于此项工作实现局面的根本改变。财务公开的意义自不用说,既谓公共财政,就应当公开透明,虽然这只是一种常识性的回归,相比于不公开,也是巨大进步。

  我比较担心的是,行政强推不过是解决了“要公开”的问题,如何将外部的要求转化为内部动力,这是“公开有着落”的关键。假若公开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对付上级检查,或者是敷衍公众,那么即便公开了,数据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以政务网站建设为例,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的《法治蓝皮书》透露,我国政府域名(gov.cn)下的网站已达3万多个,覆盖全部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以及98.5%以上的地市级政府、85%以上的县区级政府。数量众多的官网,大多是出于完成任务的应付,所以才有了数目不斐的“最牛”和“最懒”官网。此举套用到财政公开上来,我并不乐观,因为“三公支出”比建网站更敏感,官员们的意识不改变,公开的结果就可能背离初衷。

  所以,话题最终还得回归到监督上来,对那些不愿意公开的政府,我们如何打板子?由谁来打板子?不能不公开、怎样公开、公开什么都由政府说了算。在我看来,财务公开真正要落到实处,人大监督和社会参与只是一个方面,将其上升到法律层面也异常重要,关键还得建立一个平台,让群众真正有机会参与监督,做到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才行。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