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民主的传统思路是公民结成组织进行自治和自理的一种政治形式,它意味着民众的认同是权力合法性的来源。而在现实的发展中,现代民主治理形式与传统思路出现了妥协与偏离,而网络问政的出现有助于激发民众的参与热情,延伸民众的话语权,促进官民之间的有效沟通,从而使得民意的表达更积极更畅通,更易被公权力所吸纳,使民主回归传统思路、回归大众化的权力的理念。

  关键词:网络问政;网络民主;参与式民主;代议制民主;政民互动;电子政务

  一、现代民主治理形式与传统思路的妥协与偏离

  民主制的原型发源于古希腊等地。在古希腊、雅典的城邦,崇尚一种公民积极参与和自我管理的观念,全体公民聚集到一起,讨论、决定和制定法律。近代以来,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西方启蒙学者,基本上沿袭了古希腊、雅典的民主理念,将民主看作是人民大众的权力,认为民主即公民结成组织进行自治和自理的一种政治形式。尤其是卢梭提出了著名的人民主权的原则,认为民主就是人民主权,就是人民大众享有国家权力。这种“主权在民”的思想在近代社会契约论者的眼中几乎成为共识。正如梅里亚姆所言:“人民是一切正当政治权利的基础这个命题在当时简直没有争论”。密尔也认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主权或作为最后手段的最高支配权力属于社会整个集体的那种政府;每个公民不仅对该最终的主权的行使有发言权,而且,至少是有时,被要求实际上参与政府,亲自担任某种地方的或一般的公共职务[1]43”。“纯粹的民主制观念,是具有平等的代表权的全体人民治理的全民政府[1]101”,由此传统的民主思路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不同背景和属性的人们在议会或公共会议场所集会,并“通过政治的互动作用来表达和交流他们对善的理解[2]”,它意味着大众化的权力,意味着“人民的统治”,即由政治共同体中同等自由的成员来进行公共决策,它的实质在于有效的沟通,而民众自由的表达与直接参与是传统民主思路得以实现与发展的基本保障。

  尽管传统的民主形式是理想的政府形式,但由于地域与人口等条件的限制,近代民族国家以代议制民主取代了传统思路中的大众参与式民主,因为“既然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市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可得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1]55”。当然,代议制民主并非是真正理想的政府类型,它的产生实质上是个体对现实妥协的结果。密尔认为,假如现代国家能够建立一种所有人都能亲自参与的政府,那他一定比代议制政府更为理想,代议制政府至多是一种次优的选择。因而对代议制民主的批评从来没有间断过,主要认为它是一种初级的民主,是一种因直接民主一时不具备实现条件而采取的不得已的、凑合的权宜之计,它不能也不可能体现人民主权的实质。代议制民主的内涵是人民通过他们自己选举出来的代表制定代表民众利益的法律,然后通过法律实施管理。这种制度最明显的缺点就是民众只有选举代表的权利,而对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却不能直接参与决策,这种间接有限的民主治理形式必然会导致某些民众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不管是谁只要有人被排除在自由以外,被排除者的利益也就得不到其余的人所得到的保证,并且他们在为他们自己以及社会的福祉发挥能力方面所具有的活动余地和所得到的鼓励就比未排除在外要少了[1]47”。

  尽管代议制民主充满了妥协和无奈,但仍不失为一种个体优先于政治的制度设计,它至少可以使个体的公民权利得到某种程度的保障。而问题是随着民主制的不断发展,现代民主似乎连代议制的底线也未能保持,公民与政治的关系越来越呈现为倒置的状态:作为个体手段的政治,越来越把个体变成了手段;作为公民行为的政治,越来越变成公民无法控制和反而被其控制的力量。加滕节指出,现代政治越来越“意味着一种倒置状态的出现,即本来作为人类行为的政治,已经变成了人类不仅无法控制反而被其压倒的力量[3]”。现代民主的发展越来越偏离其传统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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