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述了电子政务标准的含义及其重要性;分析了我国电子政务标准发展的现状;论述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制定的基本要求;详述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构成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电子政务;标准化;标准体系;应用层次

  一、电子政务标准的含义

  电子政务涉及面广、历时较长、系统构成复杂,面对诸如软硬件供应商、系统集成商等众多参与者,如何使电子政务发展演绎成一曲和谐的"大合唱",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采用一定的标准,用标准来统一行动,从而使电子政务有序发展。

  所谓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1]。电子政务标准是以电子政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为基础,经政府相关部门与合作厂商协商一致,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电子政务发展中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它是针对电子政务实施和应用的标准,是电子政务应用的技术、工程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规范。

  二、电子政务标准的重要性

  电子政务标准化是电子政务运行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必须走在电子政务项目的前面,至少也要同步,决不能滞后。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必由之路,如果不实现电子政务技术工作的标准化,电子政务系统与系统之间的连接互通几乎不可能实现;如果不实现政府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电子政务的效益将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电子政务标准化旨在有目的、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起联系紧密、相互协调、层次分明、构成合理、相互支持、满足需求的标准体系并贯彻实施,以支持电子政务的顶层设计和工程建设。主要体现在下面3个方面:

  (一)电子政务标准是实现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作的有效途径

  中央部委和国内各级地方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网络平台和业务系统建设比较成功,而由于政府部门之间缺少一致的数据共享手段和有效的业务协作机制,导致信息资源利用率差,办公效率低。通过电子政务相关标准的统一,可以推动上述问题的解决。

  (二)电子政务标准是电子政务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统一标准,保障安全"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重要的工作原则之一。标准化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它将各个业务环节有机地连接起来,并为彼此间的协同工作提供技术准则。通过统一技术要求、业务要求和管理要求等标准化手段,可以使整个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规范和促进电子政务有序、高效、健康发展。

  (三)电子政务标准是信息化发展的推动力

  我国的电子政务必须走"工业化的信息化"道路,而不是"手工作坊式的信息化"。在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不是每个政府部门都去开发各自的系统,而是将每一个同类系统的"要素"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使这类应用系统可以大规模地批量生产,以标准化、商品化的形式推向市场[2]。这将给软件、硬件和系统集成厂商创造出巨大的市场空间。通过标准化的手段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相关产品的开发,对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三、我国电子政务标准现状

  随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兴起,中国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政府较早地认识到了电子政务标准在电子政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统一标准,保障安全"的电子政务发展原则。为了有效支撑中国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加快电子政务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2002年1月,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北京成立了"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这标志着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目前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先后制定了《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和《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这两部重要文献阐述了电子政务标准化的意义、电子政务标准化的组织结构和工作思路,以及近期开展的标准项目,并给出了电子政务标准项目的管理办法。

  目前,我国电子政务的标准体系框架和实施计划逐步成熟,许多标准化开始走向完备。《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的制定,初步建立了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从工程管理、网络建设、信息共享、支撑技术和信息安全5个方面指导我国电子政务的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不过,存在的问题亦不容小觑,如电子政务标准化程度不足;标准设置没有根据时间、地域进行合理完善;现行的一些标准只是大的指标,在实际应用中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很多地方上的电子政务建设,由于缺乏相应的电子政务标准,使得政府在建设和实施电子政务的过程中无章可循,只能在大的标准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来摸索设计电子政务模式。这势必会造成地方政府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缺乏相应的指标约束,随意性增加,出现资金充足、设备齐全但水平很低的情况,不能很好地发挥电子政务功能。

  就我国的现状来说,我国行政地域广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信息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在制定标准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注意这些因素,根据时间、地域来完善标准体系,让标准更加合理[3]。2009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政务法(专家建议稿)》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准备用法律手段来推进电子政务标准化,这将有助于政府机构间资源的共享和业务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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