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内蒙古地域辽阔、人口分布较为分散的实际,近年来,内蒙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以示范点建设为抓手,通过打造政务服务中心和网络网站平台,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的延伸和下沉,不断提升各级政府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构建起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体系

  包头市青山区在内蒙古最早成立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现在已成为集行政审批、人力资源、社区、计生健康、文体活动和法律援助服务“六合一”职能的社会工作中心。该服务中心是内蒙古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

  推行政务公开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使各族人民群众能够更多更好地享受到政府公共服务,近些年来,内蒙古以加强示范点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总结有益经验,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向旗县、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延伸,促进政务服务的均等化。在示范点方面,确定了30个政务公开示范点,各盟市、旗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也确定了各自的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和培育,充分发挥其典型带动作用。

  锡林郭勒盟针对撤乡并镇后农牧民办事不方便、办事成本高的实际,通过建立覆盖全盟所有政府机构的政务网站群,狠抓盟旗两级13个行政服务大厅、58个苏木乡(镇)便民大厅和839个嘎查村代办点建设,构建起盟、旗、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覆盖所有苏木乡(镇)和90%的嘎查村,使偏远地区的农牧民在村嘎查代办点就可以通过网络办理有关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赤峰市敖汉旗等地开通了“政务直通车”,按照旗有中心、乡有大厅、村有代办点的要求,建立起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开通了“干部绿色通道”,在社区设立居委会公开日和居民议事大厅,解决居民实际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到目前,内蒙古所有盟市和80%的旗县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70%以上的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近2000个嘎查村和居委会成立了代办点,“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内蒙古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强化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监督等三个关键环节。

  在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方面,内蒙古组织开展了多次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自治区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到655项。目前,新一轮清理工作已经启动,将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在清理的基础上,把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受理、限时办结。目前,全区70%左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呼和浩特市达到了100%。同时,对行政权力进行科学的分类登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内蒙古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明确并依法公开权力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等内容,通过流程再造、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等手段,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呼和浩特市办税登记由法定时限30天缩短到半个小时。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办理时限普遍压缩50%以上,企业登记注册由过去30个工作日缩短到6个工作日。锡林浩特市积极开展全程办事代理,行政许可和审批各个环节全部通过网络完成,并联审批事项在压缩法定时限40%的基础上,每件平均又提前15个工作日。

  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监督方面,内蒙古积极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大多数政务服务中心配备了电子监察系统,全方位监督行政审批和服务过程。对服务时限、办理流程等要件实时进行记录监控,自动提出警告,推动行政效能监察由柔性变为刚性、由事后监督转变为全程监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违法违规、暗箱操作的可能。有的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视频监控,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一并纳入监督范围。有的地区还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形成了内外部、上下级相互配合的立体监督制度,确保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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