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报道 记者从安徽省环保厅获悉,安徽省环保厅在行政审批中,强化窗口队伍建设,健全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规范行政审批,简化审批办理程序,推行电子政务,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009年度,安徽省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在安徽省省直机关中排名又一次靠前,被评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据安徽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安徽省环保厅坚持做到4个到位——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监督到位。

  认识到位促进信息公开

  安徽省环保厅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认识到位,以解决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信息公开必须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规定应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公开的,就要受到相应的追究和处罚。三是认识到信息公开是维护公民权益,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领导到位确保责任到人

  同时,安徽省环保厅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领导到位,“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过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安徽省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要求,加强了信息公开规范管理。每个处室、单位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发布员,并且实施AB岗。

  同时,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机关紧密结合起来,与环保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予以实施、考核。

  制度到位涵盖各环节

  安徽省环保厅还坚持制度到位,建立健全涵盖各环节的制度,用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内容、程序、形式等得到落实。安徽省环保厅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出台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为依据,制定了政务公开5项制度,规定了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以及审查、评议和备案要求,建立健全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的制度机制。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的规定,安徽省环保厅要求省内各级环保部门应公开17类政府环境信息;强制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的企业,公开四大类环境信息;鼓励企业自愿公开7类环境信息,并对违反这一《办法》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监督到位强化制度建设

  安徽省环保厅坚持监督到位,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安徽省环保厅办公会定期听取所属各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的汇报。省环保厅监察室、办公室要对省环保厅政务公开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或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安徽省环保厅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各处室、单位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违反国家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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